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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州区检察院“三突出”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
2024-01-05    来源: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网站    作者:刘称惬    【打印本页】    字体: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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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1-05

  2023年以来,原州区检察院主动担当作为,充分发挥“三突出”,激活民营企业“一潭活水”,营造最优法治环境,让民营企业在法治轨道上放心投资、安心经营、专心创业,奋力谱写现代化原州新篇章。

  突出打击与保护并重。依法惩治破坏市场公平竞争秩序、侵犯企业权益的违法犯罪,办理非法经营、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假冒注册商标、串通投标罪等涉商涉知识产权案件7件13人,最大程度保障各类市场主体正常经营。结合司法办案与行业特点,积极开展涉案企业合规整改,督促涉案企业完善治理结构。办理涉企合规案件2件,聚焦企业常见多发犯罪领域发出检察建议2份,呈现“办理一个案件、挽救一个企业、规范一个行业”的良好效果。

  突出纾解市场主体急难愁盼。拓展涉民营企业公共法律服务,开通“民营企业法律服务绿色通道”,优先办理涉民营企业法律问题。调研走访辖区各类市场主体,了解企业在合同签订履行、公司治理、知识产权、企业用工等方面的问题,以帮助企业对自身存在的风险进行全面细致的审查与管理,防止不当的法律行为造成企业合法权益损害。截至目前,为企业解决民事执行、知识产权涉检诉求、提供法律咨询10余次。

  突出企业安全生产溯源治理。深入落实最高检“八号检察建议”,会同固原市应急管理局原州区分局,走访调查北京铝能清新环境技术有限公司固原分公司、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宁夏固原销售分公司等辖区内重点安全生产经营企业的安全生产经营状况,就安全生产制度落实、应急器材配置、安全生产培训、安全生产过程、隐患风险排查等进行实地检查和座谈交流,针对发现的问题,督促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单位积极履行主体责任,依法规范履行管理职责。


【作者】:刘称惬
【来源】: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网站